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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党委、党总支: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经发党[2013]5号)文件精神,现就集团各二级公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迅速成立以基层党委负责人为主要领导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
二、制定活动方案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作为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抓手、总依据。活动方案要具体、详实,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执行。
三、征求意见
采取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多种有效形式,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职工代表以及下属公司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要及时反馈本级党组织并上报集团公司党委。
四、组织召开动员会
召开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文件精神和集团党委工作部署,明确活动主要目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委精神上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辅导活动
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采取个人自学、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内法规法纪;以及反腐倡廉、治庸问责警示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
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和学习成果的“四落实”。
六、有关要求
1、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委负责人要亲自抓,统筹安排,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2、确保活动效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和科学发展提供政治思想保障。各级党组织务必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不误,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同心同德,攻坚克难,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3、服从检查指导。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安排,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公司派出联络员,负责了解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上情下达,确保集团系统各二级公司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联络员及联络单位:
1、联络员:党群工作部刘大欣,联络单位:开发投资公司、工业投资公司、长发交投公司、长江资产公司。
2、联络员:党群工作部张汉桥,联络单位:集团本部、建设投资公司、信用管理公司、粮食物流公司。
联系电话:刘大欣(85565642,13808693611);
张汉桥(85565642,15327221497)。
中共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