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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发〔2013〕10号
各区委,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
2013年7月4日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和省委统一部署,市委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集中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具体要求是:
一是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是大力弘扬务实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挥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基本原则。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联系武汉实际,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风不正、不求甚解,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纪律松懈、庸懒疲沓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浪费,节庆泛滥、生活奢华,超标接待、违规配车、多占住房、变相旅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市委带头开展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市委常委带头搞好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各选择1个市直机关或市委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市管高校作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选择1个区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市的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市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从2013年7月开始,2013年12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市人大、政协机关,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区、武汉新港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委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市管高校。第二批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7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为各区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广大党员要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内法规法纪;深入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学习材料及有关群众路线资料;深入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武汉市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学习读本》以及反腐倡廉、治庸问责警示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举办为民务实清廉系列讲座,邀请知名学者、先进典型人物作理论、历史、法纪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专题辅导。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围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等,深入研究,广泛讨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带头学习、带头讨论,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和方案,切实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2听取意见。广泛采取调研座谈、普遍走访、问卷调查、开设意见箱、开通专线、网上邮箱等形式,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听取的意见,要全面汇集,认真梳理,在不改变原意和不重复的基础上,逐条分析,分类归纳,不加修饰,做到原汁原味。要根据学习讨论、听取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初步改进措施,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
1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2开展交心谈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谈心谈话主要内容要做好相关记录。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班子或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督导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根源不深不透、整改方向不明确的,要责其认真修改。
4召开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制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方案要充分体现会前征求意见、相互交心谈心情况,并报上级督导组审阅。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5做好评价反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情况,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治理,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要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开展集中整治。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对全市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3深化治庸问责。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治庸问责工作平台和载体,健全治庸问责工作机制,把治庸问责打造成落实群众路线、改进干部作风的长效化工作平台。扎实开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督查,坚持办好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活动,拓展深化民评民议优化发展环境活动,集中查找和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治庸问责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要强化正风肃纪。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于整改落实过程中。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专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5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在第一批活动期间,全市第二批开展活动单位,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活动成果,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同时,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出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支部的活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对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按批次派出若干督导组,由局级领导干部带队,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要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等要根据系统行业特点和基层实际,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分类指导。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党委(党组)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工作,积极探索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注重活动实效。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创”活动和“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实践相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五)营造浓厚氛围。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及时报道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形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市委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2013年7月4日印发)